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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清水衙门”私设千万元小金库 3名负责人搞创收

2016-06-22 10:54:03 来源:荆楚网
  武汉市检察院昨日公布了一起“清水衙门”竟私藏千万元小金库的典型案例:武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3名负责人,因非法套取国家财政资金993万余元被判刑。  2007年,武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成立

  武汉市检察院昨日公布了一起“清水衙门”竟私藏千万元小金库的典型案例:武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3名负责人,因非法套取国家财政资金993万余元被判刑。

  2007年,武汉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中心成立,新洲区畜牧兽医局原局长齐志文当主任。作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,防控中心除了财政拨款,没有任何资金来源,如何“致富”呢?齐志文找到副主任陶淑珍密谋搞“创收”。

  陶淑珍说防控中心还有一批政府采购药品,库存在中标单位,没有提完。齐志文眼前一亮:“能不能不提货,直接折算成现金退回来?”于是,两人一起来到中标单位某动物药业公司,找到总经理孙某商量返款事宜。孙某将库存药品折算后的十几万资金返到齐志文、陶淑珍指定的账户上。

  此后,防控中心采取减少领取政府采购的消毒药、血防药等防疫物资,再将该批药品折成现金返到防控中心指定账户的方式,与多家药品供应单位配合“套现”。

 

  防控中心套取的最大一笔财政资金高达近90万元。2007年下半年,武汉爆发高致病性猪蓝耳病,当时的武汉市动物防疫站向一家生物公司借了价值100万元的猪蓝耳病疫苗投入使用。当时,猪蓝耳病尚未纳入国家强制免疫范围,齐志文申请市财政将100万元疫苗款支付给了生物公司。不久,猪蓝耳病被纳入国家强制免疫范围,省财政部门在不知情的情况下,将上述100万元疫苗款又支付了一次。齐志文、陶淑珍找到生物公司老板要回此款。

  2010年4月,防控中心新一任主任章娅琳走马上任后,将这种套取财政资金的模式延续了下去。

  经查,通过“多要少拿”等方式,从2007年10月至2013年5月,齐志文、章娅琳、陶淑珍三人共非法套取国家财政资金993万余元,并以发放“工资、奖金和各种福利”名义将其中654万余元私分给单位职工。其中,齐志文个人实得50万余元,章娅琳个人实得40万余元,陶淑珍个人实得39万余元。

  昨日,武汉市检察院披露,因三人有自首情节,认罪态度较好,且全部退赃,法院以私分国有资产罪对齐志文判刑3年、缓刑3年。对章娅琳、陶淑珍均判刑2年、缓刑2年。

  (记者余皓 通讯员周晶晶 李勇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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